根据工作需要,淳安县浪川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驾驶员1名(因需要长期下乡下村工作,工作强度大,建议为男性报考)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责任心强,吃苦耐劳,服从管理,听从指挥,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无违法犯罪记录;
3.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娴熟的驾驶技能;
4.年龄45周岁以下(197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);
5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;
6.持C1证及其以上驾驶证,驾龄达5年以上,有熟练的驾驶技术,三年内无发生交通事故记录、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。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17:00前。
2.报名地点。{vip}
3.报名方式。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驾驶证(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)及《淳安县浪川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》、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到指定地点报名。
4.资格审查。报名时由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。
四、考试
岗位考试采取面试。以面试成绩高低排位择优录取,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。如岗位无合格、合适人员,可取消或减招人数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体检
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确定。选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自动放弃;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,可以按面试成绩得分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先由本人自付,入职3个月后凭据报销。
六、公示及政审
体检合格进入拟聘用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同时进行政治审查。
七、聘用
拟聘用人员公示、政审结束后,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与原单位劳动(聘用)合同未解除的,由本人负责办理解除手续。试用期1个月(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)。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,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
八、薪酬待遇
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和工作匹配度择优录取,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,签订聘用合同。
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淳安县编外用工标准。
九、其他事项
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。
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恒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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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安千岛湖恒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
2024年6月24日
报名地点。淳安千岛湖恒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(淳安县千岛湖镇清波花园3幢16号车库)。
联系人:赵爱丽,电话:13819168038,政府网:558038。